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7-06-06 |
一、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建设内容、地点,所采取的生态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标准:
1、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并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执行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的B级标准.
2、项目上胶粘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三苯"废气排放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56―1996)表1中的一级标准.
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项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
三、你单位应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物等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你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项目涉及消防、安监、规划等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
七、请城厢区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莆田市城厢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