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7-06-13 |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电话: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
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罗宇飞
电话:023-67706925 传真:023-67706443 地址:重庆市江北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幢1804室 单位名称:重庆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