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7-06-17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荣昌府办发〔2017〕108号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下达2017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57号)的有关工作要求,2017年底前我区要全面完成淘汰黄标车任务.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黄标车淘汰任务下发给你们,请继续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强力推进,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7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李雅洁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李皓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由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喻鸿任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李东文任常务副主任,区环保局副局长叶广彬、区财政局副局长高鹏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周维波任副主任,各镇街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年度任务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下达我区的淘汰任务,2017年我区共须淘汰黄标车500辆.根据市车管所统计,我区现有黄标车536辆,经筛选,除已注销、转出或不属于荣昌区的车辆外,实际数量为501辆.各镇街要在2017年11底前完成辖区所有黄标车的淘汰任务(详细清单见附件),具体进度为7月完成20%、8月完成40%、9月完成60%、10月完成80%、11月完成100%.若重庆市有新的规定,将根据要求进行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黄标车淘汰工作难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部署,抓落实.要抓紧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户外广告等多种社会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做好黄标车淘汰有关政策解释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社会特别是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确保社会稳定.要充分利用运营机动车登记系统相关信息,通过短信提醒、电话催告及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对黄标车车主开展针对性宣传,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一是加强宣传提示.各镇街要将我区有关黄标车的淘汰政策和规定及时宣传告知辖区每一位车主,尤其是要将黄标车闯禁违法行为的处罚、提前淘汰奖励标准宣传到位,同时要督促辖区黄标车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及时到荣昌车管所办理相关淘汰手续(联系人:温跃武、刘聪;

联系

电话:

61479543、

13509404466、13629784872);

交巡警部门要加大催告力度,督促黄标车车主及时申报淘汰老旧车辆.二是强化限行管理.交巡警、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非 绿标车 违反禁行、限行的查纠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抓拍等执法手段,力争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有效挤压黄标车运行空间.三是做好灭失黄标车的清理工作.对于自行拆解或其他原因灭失的黄标车,各镇街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交巡警部门要尽快办理注销手续.四是开展黄标车整治专项行动.各镇街要加强对黄标车的属地化管理工作,切实抓好辖区黄标车的排查清理和隐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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