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6-17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湖南银华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及消毒用品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银华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冲 联系人 陈强 通讯地址 岳阳经济开发区康王科技园A2栋 联系电话
18607306163 传真 / 邮政编码
414000 建设地点 岳阳市君山工业集中区荆江门片区三期十七栋(东经112°57'
47.
05 ,北纬29°26'
27.88 )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770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
1458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10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25%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对身体、皮肤的养护也愈加看重.常用的抑菌剂是一些抗生素,能可逆性抑制细菌的繁殖,但不直接杀死细菌.随着益生菌的出现,出现了利用有益菌体抑制有害菌,平衡宿主微生态平衡,维持健康的新型抑菌剂.这种新型抑菌剂彻底打破了人类传统医学治疗和清洁护理方式,具有需求量大、成本低、质量稳定的特点,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鉴于此,湖南银华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君山工业集中区荆江门片区三期十七栋标准化厂房,生产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及消毒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订)》 十六 医药制造业 43卫生材料及医药制品制造――全部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经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后,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依据 2.1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起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起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及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9号令);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订版,2018年4月28日施行);
(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16日发布);
(1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16)《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2.2地方法规、规划 (1)《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7年10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