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7-06-19
十环函〔2019〕94号 关于内部自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兆元(十堰)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内部自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吉兆元(十堰)物流有限公司投资80万建设内部自用撬装式加油装置,建设地点位于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设项目分阻隔防爆撬装式加油装置、值班室及车辆通道几个部分,配套新建与撬装加油装置匹配的防雷、防静电设备、消防设备等.项目撬装加油站仅供公司内部运输车辆加油,供应油品为单柴油 油品,无汽油储罐,年供应0#柴油600t.本项目不含服务区、汽修、洗车服务等内容,不设置厨房餐饮等设施.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十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十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设施;

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油废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

油品罐装废气采用密闭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油罐车自带回收装置,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标准.

(三)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场区出入口设置减速带,加强进出车辆日常管理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油罐区、隔油池)的加油装置四周设置围堰,隔油池采取防渗处理,防护围堰和隔油池设计应满足《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GB50156-2012)技术要求;

一般防渗区(加油区、卸油区)地区需硬化处理.以上措施均应达到《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防渗要求,防止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范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应严格遵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国家已有的标准进行设计;

油罐须采用双层油罐;

在加油站含油污水出口、污水管道出口设置水封井;

油罐坑池应做防渗防漏处理;

放置油罐的罐池内回填厚度大于0.3米的干净砂土;

站点内安装各种监控设施:罐区附近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火焰报警器、温度传感器、罐区监控摄像头等各种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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