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7-06-1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

1设计简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分别由宜兴福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宜兴格兰特干燥浓缩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工程设计.在初步设计阶段已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初步设计(本项目三效蒸发装置、固废焚烧系统均属于环保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均符合《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化工建设项目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规范》(HG20706-201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等设计规范相关要求,落实了了防治污染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本项目投资均为环保投资),环保设施投资2511万元. 1.2施工简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分别由宜兴福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宜兴格兰特干燥浓缩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同时委托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监理并编制完成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4800t/d废水生化系统、20000Nm3/h RTO焚烧炉系统项目》于2017年5月9日获得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大环审[2017]21号),此次验收的"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10日项目竣工,2017 年7月12日正式开始调试运行.2018年5月5日正式启动竣工验收工作. 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验收调查、编制验收报告和验收检测工作.该公司于2018年5月9日~10日对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了验收调查和现场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分别出具了检测编号为:KDH181886-

1、KDH181886-

2、KDH181886-

3、KDH182337及HC180339(二f英由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均具有实验室CMA资质证书.2018年6月16日,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由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宜兴福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宜兴格兰特干燥浓缩设备有限公司(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及三位专家等组成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现场讨论的形式,形成最终的验收意见,结论为: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及其批文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已经申领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环境污染,未发生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详实、验收结论原则可信.验收组认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2018年6月19日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形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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