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7-06-21 |
16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 1.未交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5.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未提供或提供经审验为虚假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的;
7.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8.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
9.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
10.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7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10%,根据(沁政[2017]16号文件)执行.在评标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提交.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户一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9410000
100269 22196 账户二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沁阳江南村镇银行 ????帐号:410883
001101 00000
64430 账户三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焦作中旅银行沁阳支行 账号:5005081100012 3.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8 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19 其他 根据沁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3号明确要求:竣工决算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并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供应商 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供应商代表 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 服务 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的相关服务. 2.6 法定代表人 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
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
7 重大违法记录 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 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指: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
(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
(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预算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