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7-06-21

次低价的投标供应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谈判第三名的投标供应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人(成交人除因不可抗力外放弃成交的其报价保证金将被罚没,由下一顺序的成交候选人递补成交).

8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项目名称及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2.密封处应注明 于年月日时分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准启封 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9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情况: (1)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须查验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

(4)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5)报价内容与谈判内容及要求有不响应的;

(6)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0 1.履约保证金:按照(沁政[2017]16号文件)执行.在评标公示期结束后15日内按成交价的10%提交. 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4035

0140 5043 3.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11 采购预算金额:伍拾壹万伍仟捌佰叁拾玖元零捌分($515839.08元) 注:投标报价如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则为无效报价

12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13 根据沁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3号明确要求:竣工决算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并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1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沁阳市紫陵镇坞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15893093939 地址:沁阳市紫陵镇坞头村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13303915119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商务1号楼D405室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工程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3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供应商 系指购买了本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供货商或制造商. 3.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1凡满足本谈判文件所述工程项目要求的,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2 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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