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7-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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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 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 响应供应商应持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财务室开具财政专用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据.(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财务室,
电话:0757-88825880) 谈判保证金退还时,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收款收据和交易中心开具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及谈判保证金退回申请表(见《
第三章 谈判须知》 3:退回谈判保证金格式 ),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退还到响应供应商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帐户. 有效期: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内有效. 19.1 谈判有效期:60天. 20.1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21~23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地址:按谈判文件
第一章规定.
五、竞争性谈判流程 24~27 谈判日期、时间和地点:按谈判文件
第一章规定. 24.1 谈判小组由3名单数组成,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25.3 详见
第四章《评审标准》中《资格、符合性评审表》. 25.6 最后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如在谈判中谈判小组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该供应商不再参与下轮谈判和报价,也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5.8 详见
第四章《评审标准》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 25.7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注: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六、授予合同 28.1 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30.1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7222.00元(招标代理费包含 专家费、饭餐等费用). 供应商应以中标单位的对公账户转入以下 1.收款人户名: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收款人账号:80020000013302747;
3.收款人开户行:广东农村信用社.
第三章 谈判须知
一、说明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谈判文件《谈判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谈判资料表》.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响应供应商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合格的响应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响应供货商才能参加谈判.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