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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 龙大山矿区北矿段石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广实评报字〔2010〕第19号 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О一О年四月十九日 通讯地址:北京西四羊肉胡同30号 邮政编码:100034
电话:(010)66511031
66137412 传真:(010)66511031 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 龙大山矿区北矿段石灰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摘要广实评报字〔2010〕第19号 评估机构: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出让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申请人: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龙大山矿区北矿段石灰岩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对经批准招商引资开发的"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龙大山矿区北矿段石灰岩矿采矿权"按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办理采矿权出让、登记手续.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需对"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龙大山矿区北矿段石灰岩矿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中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龙大山矿区北矿段石灰岩矿采矿权"价值公平、合理的咨询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0年2月28日. 评估日期: 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4月19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参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0年2月28日,本项目评估确定"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龙大山矿区北矿段石灰岩矿采矿权"矿界内保有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 6963.57万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987.03万t,矿石量总计7950.60万t,其中(122b)占87.6%,剥采比为0.05:1(m3:m3);
矿石平均品位(CaO)54.36%;
阶段回采率97%;
采区回采率95%;
矿石贫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