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7-06-28
文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财政厅 鲁交科技〔2017〕29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报送绿色交通省样板项目和亮点 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烟台、潍坊、济宁、日照、聊城、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委)、日照市口岸港航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申请指南和省绿色交通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附件1),省级拟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深化绿色交通省示范工程建设,对绿色交通示范工作开展好的示范市给予奖励,并助力打造一批节能环保效果显著、典型示范作用明显的绿色交通样板项目和亮点工程,请各市按照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组织拟定《绿色交通省样板项目和亮点工程实施方案》,于10月16日前报送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示范市:《绿色交通省样板项目和亮点工程实施方案》拟定及组织实施好的示范市.

(二)示范项目:主要包括:绿色公路、绿色港航、绿色场站、绿色服务区、绿色驾培、绿色维修、绿色公交等领域.

二、支持条件

(一)支持对象 绿色交通示范市及绿色交通示范项目承建单位.

(二)项目承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能源管理机制健全.

(三)申请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或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在辖区内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具有完整的项目审批实施手续,2015-2018年期间组织实施,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竣)工验收. 3.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项目具体条件 1.绿色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 在严格保护土地资源,积极应用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大力推行废旧材料再生循环利用,推行生态环保设计,严格施工环境保护,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确保排放达标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公路(工程).项目切实贯彻执行《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文件精神,以质量优良为前提,以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服务提升为主要特征,认真落实绿色公路建设理念,项目有特色、有亮点、有品位. 2.绿色港航 重点支持具有显著示范作用的内河航运及港口绿色环保项目.在集约利用资源,提高港口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应用港口节能节水节材的新技术新工艺,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优化港航能源利用,积极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岸电等,加强港航环境保护,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和设施设备,控制和减少到港车船在港口的污染排放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港航项目. 3.绿色场站 在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建筑新技术新工艺,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优化场站能源利用,积极推广应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节能减排新技术和设施设备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道路运输场站. 绿色服务区(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 在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优化服务区能源利用,积极推广应用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节能减排新技术和设施设备,加强服务区环境保护,污水及时处理,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按要求处置,切实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服务区. 5.绿色驾培 在大规模推广应用模拟驾驶设备、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教练车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驾培项目. 绿色维修 在推广应用节能减排维修设备、机械,采用污染物防治和回收技术,切实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维修项目. 绿色公交 在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智能公交系统、优化公交线网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公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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