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7-06-30 |
(六)项目应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及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大力实施清洁生产的和循环经济,实施节能降耗,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产生.
四、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临江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中调剂解决,不另安排总量控制指标.
五、项目应采用国家现行规定的工艺设备进行生产,应杜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且不能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产品.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使用功能及污染防治设施发生改变或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五年后才动工建设时须重新申报,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项目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设完工后,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我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如发生环境污染投诉纠纷,必须依法进行整改或关闭搬迁.
八、环保申请过程中的瞒报、假报、虚报是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文件须妥善保管,各项内容须如实执行,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 抄送:本局环境监察分局 紫金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