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7-07-01 |
第一条 安全生产目标:安全事故零重伤、零死亡;
无重大责任事故;
无重大经济损失事故.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我公司自营项目所属施工队伍和材料供应商,以及与我公司劳务合作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劳务队伍. 第三条 考核周期: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第四条 考核组织: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根据本办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奖惩活动. 第五条 资金来源及管理 5.1 由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奖惩专项资金,该资金二部分组成. 5.1.1 安全风险金:在施工过程中,从劳务队伍每期结算款中按1.0%暂扣. 5.1.2 安全罚款 5.2 安全奖惩专项资金由项目部财务统一管理,项目经理审批、项目安全负责人审核,公司安全办监管. 5.3 由劳务队伍及其职工承担的安全费用、安全罚款,直接从其缴纳的安全风险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的从履约保证金或结算款中扣. 5.4 安全奖惩专项资金收不抵支时,由项目部从安全经费中支出. 第六条 安全风险金的返还 6.1 项目经理部和劳务队伍、劳务队伍和班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6.2 劳务队伍履行完安全义务,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后,扣除安全罚款以及项目部垫付的安全费用,在劳务队伍人员和机械设备全部撤离后,返还安全风险金. 第七条 实现安全目标奖 劳务队伍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项目部将在办理最终结算时给予奖励,奖金不超过劳务队伍缴纳安全风险金的5%/12*实际占用期(注:实际占用期为安全风险金扣除日到劳务队伍人员和机械设备全部撤离日,以月为单位,不足半月按半月,超出半月按一个月计算.),并颁发荣誉证书.(例:某劳务队伍总共有两期计量,第一期2000万扣安全风险金20万实际占用期15个月,第二期1000万扣安全风险金10万占用期10个月,奖励=20*5%/12*15+10*5%/12*10=1.67万元.) 第八条 未实现安全目标 8.1 劳务队伍未实现安全目标,按以下原则处罚 8.1.1 发生安全事故,该队伍能积极处理,并自行承担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扣除保险赔偿后的实现经济损失,以下相同), 8.1.1.1 未给本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给予警告,并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8.1.1.2 给本公司带造成了不良影响,公司将按事故经济损失的2%给予处罚. 8.1.2 发生安全事故后,该队伍不积极处理,逃避责任,由项目部垫付的所有经济损失将无条件由该队伍承担,并按事故经济损失10%给予处罚.该队伍进入公司黑名单,取消准入资格. 第九条 项目自查评比 9.1 项目部应当建立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和每月一次的项目经理带队的安全检查制度. 9.2 项目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评比方案,定期对全体劳务队伍进行安全综合评比,方案报公司安全办审批,方案要体现出奖优惩劣. 第十条 日常安全检查的奖惩 10.1 奖励 10.1.1 排除隐患:对个人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报告者或积极排除隐患者,给予向上级机关请功,并同时奖励100-1000元奖金. 10.1.2 合理化建议:提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奖励50-200元.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者,提出意见(如纠正现场 三违 行为)经采纳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200元. 10.1.3 举报信箱:项目设立举报信箱,发现现场管理人员违反各项安全规定的并报告上级的给予50-100元奖金,能提供影像资料奖金100-200元.举报在安全宣传教育中弄虚作假,每次50-100元,有确凿证据奖励100-200元. 10.2 罚款 10.2.1 持证上岗:经查实使用未经用工登记、安全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无证上岗,罚劳务队100元/人次. 10.2.2 岗位责任:现场各种机械要定人定机,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都由专业电工操作,违者罚劳务队伍100-300元/人次. 10.2.3 合法用工:用工符合《劳动合同法》,施工现场不能有非工作人员,违者罚劳务队伍100元/人次. 10.2.4 班前教育:劳务队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项目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或完成教育培训、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场所危险源告知,罚款劳务队100元/次. 10.2.5 岗位教育:新进场职工必须到项目安全部门报到并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岗位的工人,劳务队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违者罚劳务队100元/人次. 10.2.6 每月授课:劳务队伍管理层每月应当到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如没有书面材料,每次罚款100元.弄虚作假罚款200元. 10.2.7 防护用品使用:经教育培训、班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场所危险源告知后,作业人员在应当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的场所,未正确使用,且未及时整改,发现一次对违章人员罚款50元.重复发生对劳务队罚款300元/次. 10.2.8 会议纪律:在召开安全会议时如劳务队人员无故不参加或不服从管理,罚劳务队伍100元/人次,项目部安全员有权对不服从管理者罚款每次50元. 10.2.9 学习纪律:月度安全学习人数或时数不足的,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的,班前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均以记录为据). 罚劳务队100元/次. 10.2.10 违规操作:违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对违规人员罚款50元/次,罚劳务队伍100元/次.指出后,仍然不服从管理的将双倍处罚,严重者可以建议开除. 10.2.11 酒后作业:酒后禁止上岗作业、禁止驾车(各种机械,各类车辆),对违章人员罚款500-2000元,对劳务队罚款1000元.重复发生建议开除. 10.2.12 限期整改:对业主、监理、公司和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现场整改要求,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并通过销项验收的,有一项不达标给责任主体罚款300元. 第十一条 安全奖惩的实现: 11.1 各类安全奖惩,由项目安保部开出奖罚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手续. 11.2 所有处罚、奖励单证,一式三份,一份交劳务队伍,一份交财务做账,一份由项目部安保部留存. 第十二条 项目部可以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更加详细的劳务队伍安全奖惩细则,报公司安全办审批. 第十三条 以上各条由公司安全办进行解释,发布之日施行, 实施过程中,安全办将根据各方建议,及时补充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