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7-07-07 |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经研究,决定评选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激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在新形势下做出新的成绩,为实现郑州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郑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在各有关单位中从事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创新、科技管理、科学普及、科技教育与培训、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等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中评选.要特别注重从对郑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中选拔.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出郑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50名,由市委、市政府颁发郑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岗位,勤奋敬业,无违规、违法、违纪现象;
(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取得显著成绩;
(三)在学术研究上有新的创新和突破(经同行业专家鉴定、论证)或取得市以上科技成果奖的获奖人员;
(四)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在科技管理、成果转化、技术创新、科学普及、科技开发、科技咨询、科技教育与培训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在基层艰苦岗位上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四、评选程序
(一)提名推荐.各有关单位按评选条件提名推荐,上报评审表和有关材料.
(二)专家评审.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推荐单位上报的被推荐者材料进行整理分类、资格审查、政治考察后,由专家评委会在认真评审的基础上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批备案.评审委员会对专家评委会的评审意见研究批准后,报市委、市政府备案.
五、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1―2名,航空港实验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单位1―2名,各企事业科协1―2名,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1―2名,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1―2名.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郑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焦豫汝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史占勇 副市长 副主任:张志泉 市委副秘书长 张红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杰锋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新民 市人社局局长 夏扬市科技局局长 吴予红 市科协主席 张福清 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