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07-14 |
6、 三线一单 相符性 ①生态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及《江苏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涟水县生态红线保护区详见表1-8. 表1-8 项目与涟水县生态红线保护区的位置关系 红线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房公里) 相对本项目*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方位 距离(km) 江苏涟水涟漪湖黄嘴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自然保护区五岛公园以及相连水域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保护区范围包括涟水县涟城镇的五岛公园以及相连水域,城郊废黄河沿线的林区和水域、湿地生态系统.除核心区和缓冲区外为二级管控区 34.33 1.77 32.56 SE 4.5 废黄河(涟水县)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涟水县境内全长78公里,入口保滩镇殷家渡,出口石湖镇张滩,废黄河北岸保滩镇周庄村至石湖镇张滩村 10.78 10.78 SE 10.4 废黄河(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管控区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管控区为二级保护区,范围为: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至涟水闸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1.81 0.16 1.65 S 7.1 注:*表示为本项目距离保护区二级管控区距离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红线保护区为江苏涟水涟漪湖黄嘴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距离其二级管控区4500m,不属于江苏涟水涟漪湖黄嘴白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与涟水县生态红线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5. ②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地表水公兴河除氨氮,其他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 1)项目与水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进入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公兴河.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水环境功能的要求. 2)项目与大气环境功能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区,二类功能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本项目位于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纬十路南侧、旺二路西侧,属于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颗粒物、VOCs等.经分析可知,本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经相应的治理设施处理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符合大气功能区的要求. 3)项目与声环境功能区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属性,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标准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所在地为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纬十路南侧、旺二路西侧,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