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7-07-1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蝴蝶岭工业城广东省(东源)水库移民双转移示范基地J栋(东经:114°47'34.08";
北纬:23°49'7.98"),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580m2,总建筑面积6319m2,主要从事变频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变频器70000台.项目工作人员共7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根据该报告表结论及技术评估意见,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东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在单板焊接时会产生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落实如下措施
(一)做好相关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确保收集率、处理率达到90%以上,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做好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作.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要求.
(四)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756吨,其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总量控制分别为0.03吨/年、0.004吨/年,污水纳入东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以上总量控制指标统一在东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核减.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SO2 、NOx 均为0吨/年,有机废气(以VOCs计)总量指标为0.0665吨/年.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要求组织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验收结论应报我局备案. 东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2日 抄送:县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分局. 东源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