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7-07-15
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市本级瓶装燃气 星级供应站 考核评比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住建局,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市本级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现将《市本级瓶装燃气 星级供应站 考核评比标准》(修订版)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执行,扎实开展星级供应站评比活动.

原《关于开展市区瓶装燃气 星级供应站 评比活动的通知》(嘉建委城〔2011〕480号)同时作废.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附件:市本级瓶装燃气 星级供应站 考核评比标准(修订版)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 抄送:市反恐办,市安委办,各县(市)住建局.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印发 附件: 市本级瓶装燃气 星级供应站 考核 评比标准(修订版) 为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企业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供气安全,提升燃气用户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瓶装燃气销售管控工作方案》(浙建城[2016]10号)等有关法规和安全防范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市本级范围内开展瓶装燃气 星级供应站 考核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全面加强瓶装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落实规范供应站质量安全标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防止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市本级范围内对经核准的瓶装燃气供应站开展 星级供应站 的考核评比,通过企业自律和行业监管,树立规范经营的先进供应站典型,整治部分违规经营或不文明服务行为,使市本级各供应站做到经营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在市本级窗口行业中树立良好的燃气服务形象,进一步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评比活动的有效落实,组织由各区住建局(经开建设交通局)成立市本级瓶装燃气 星级供应站 考核评比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比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市政局,具体负责 星级供应站 的考核评比,日常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市政局分管领导担任.

四、评比内容

(一)一票否决项目

1、各设施标准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嘉兴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核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安全防范要求;

2、供应站由本燃气经营企业保证长期有效的气源供应,燃气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二甲醚等成份;

3、供应站必须配备安保(防爆)装备,工作人员要熟练操作安保(防爆)装备;

投入安全生产费用和投保安全生产险,不得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供应站必须配置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户内检修工,并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供应站有专人负责安保工作;

5、各储配站实行固定充装,直属管理供应站,负责钢瓶全程配送;

上岗人员必须购买养老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和第三责任险;

供应站必须安装信息化管控平台,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供应站内不得出售白坯钢瓶,营业时间不得脱岗.

(二)检查评分项目(详细内容见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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