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7-07-15
关于 1・3 金海厂区叉车撞人 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1月3日,海南洋浦凯森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森物流公司)在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浆纸业公司)厂区内作业时,发生叉车撞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接到事故报告后,洋浦管委会高度重视,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公安机关立即开展现场勘查.1月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经管委会批准,由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经发局、工会组成调查组对该事故展开调查.同时邀请检察院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调查工作,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调查认定, 1・3 金海厂区叉车撞人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凯森物流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法定代表人袁凯,公司经理韩熠,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主要从事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代理、危险化学品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及电力大件运输、国内国际海运货代、仓储及装卸(不含危险品)等服务.

(二)承包情况. 海南金红叶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红叶纸业公司,位于金海浆纸业公司厂区内)将厂内原纸、纸成品装卸作业项目进行全外包作业,相关产品委托凯森物流公司进行出货运输、仓储管理和产品实物管理.项目承包合同,明确了承包范围为金红叶纸业公司作业区域内所有仓储作业管理、出货现场作业、劳务及产品实物的管理,在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中约定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期限: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同时,凯森物流公司与海南瀚海劳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海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合同期限:2016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2日.合同要求瀚海劳务公司提供劳务人员到凯森物流公司园区或金红叶纸业公司厂区工作,凯森物流公司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瀚海劳务公司不参与凯森物流公司关于劳务人员的任何工作安排.瀚海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瀚海劳务公司委托凯森物流公司每月15日至20日为劳务人员发放工资.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485万元.

二、事故经过与应急救援情况 2017年1月3日13时42分,凯森物流公司叉车驾驶员吴有义,在金海浆纸业公司生活用纸3-3仓库外南侧装卸作业区(见图1)驾驶型号为50-8FD50N的叉车进行原纸装卸作业.13时43分,凯森物流公司仓管人员吴维坚走到作业区纸堆3的3#纸(见图2)核对原纸单号.13时47分,吴有义驾驶叉车倒车行驶至纸堆3的3#纸(路线E)时,未观察车后方情况,将吴维坚撞伤.现场作业人员立即上前抢救并报告公司. 图1 生活用纸3-3仓库外南侧装卸作业区 图2 事故发生时作业区作业示意图 13时58分,金海浆纸业公司医务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并将伤者送往洋浦医院.因伤者伤势过重转至儋州海南西部中心医院抢救.17时55分,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18时39分,金海浆纸业公司分别向安监局、公安机关报告. 1月8日,瀚海劳务公司同死者吴维坚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以上情况,由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监控视频、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支持.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