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7-07-19 |
14、谈判有效期 14.1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60天内,成交的谈判文件其有效期应延续至合同执行结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谈判组织人可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书的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函件、传真、电报)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谈判,谈判保证金将被尽快退回.对于同意该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1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15.2谈判响应文件应用A4纸打印,按谈判文件的顺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审.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负责.各种活页夹、文件夹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或编排页码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5.3谈判响应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5.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6、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一起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并标明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和副本字样. 16.2为方便谈判报价的唱读,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价格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单位名称 及 谈判价格一览表 等字样. 16.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 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10:00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 16.4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按16.1-16.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邀请函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谈判组织人.
1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7.1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都必须按谈判组织人在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谈判组织人. 17.2谈判组织人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谈判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谈判组织人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7.3在谈判截止时间前,谈判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谈判报价,将视为有选择性报价. 17.4谈判供应商补充或修改的谈判响应文件,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送达,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 补充 或 修改 字样.
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8.1谈判组织人将拒收在谈判截止时间后的谈判响应文件. E、开始和谈判
19、开始 19.1谈判组织人在谈判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谈判仪式. 19.2开始时,由工作人员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按顺序拆封.谈判小组按项目分别对谈判响应人就价格、质量、资质、供货时间及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
20、谈判小组 20.1谈判组织人将根据所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方代表和技术、经济、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1、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 21.1谈判开始后,谈判组织人将组织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谈判保证金是否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