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7-07-19

6、采购人负责为投标人提供以供食堂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水、电、煤气等.

(四)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

1、经营期内投标人不得随意中途停止或不正常服务,或转包他人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服务资格.

2、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法规及公安局的《公安局食堂管理制度》,并制定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制作、供应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与监督.

3、投标人应在每餐供应前本餐菜单,以便对投标人饭菜质量的监督.

4、投标人负责食堂的餐饮安全,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经营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职工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投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投标人的食堂内工作人员工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报价 采购人每年提供食堂托管费用360000元整,除此之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资质: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经营许可证;

1.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机构: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周口 网站(www.zkxy.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密封投标,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由投标人负责.除招标文件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最终用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价的投标.

3、采购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将合同及验收结果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4、服务地点:商水县公安局.

5、服务年限及方式:合同约定.

6、损坏物品及其它事故责任赔偿:合同约定.

7、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8、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服务招标.

2、定义 2.1招标人――商水县公安局. 2.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4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义务.

3、投标人条件 3.1凡符合 招标项目要求 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评标相关费用. B、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服务内容及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邀请函 服务内容及要求 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按招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2招标人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投标截止前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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