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7-07-19 |
3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
4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6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0 第一部分 招标采购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受采购单位委托,商水县公安局餐厅托管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现邀请符合招标要求,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1、采购编号:周交政[2019]132号
2、服务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报名事项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前,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19年5月6日上午10:00.
6、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407房间.
7、开标时间: 2019年5月6日上午10:00.
8、开标地点: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407房间.
9、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翟艳彩
电话:0394-5445678 (2)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富兵
电话:0394-8106517
10、本项目预算控制价:360000元2019年4月15日 第二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食堂托管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1、为民警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食堂内不得设立小卖部,不得兼营生活用品、饮料类、水果类等其他项目.
2、经营地点和时间:投标人只能食堂内经营,不得超越服务地点.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用餐.采购人不保证每天用餐的准确人数.
(二)供餐标准
1、为保证饭菜质量,同时满足民警需求,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方所提供食材进行食品加工.采购人定期检查,如发现缺斤短两,处于500元罚款.
2、供应菜品种类应每周进行更换两次以上.
(三)采购人的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食堂房屋场所及饭堂设备,基本能维持饭堂的运转.自行出资购置的经营设施设备、剩余的食品、个人物品、用品等,在经营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由投标人自行处置.采购人只提供场所和现有的设施,经营期满后完好交还给采购人.
2、采购人必须配合投标方办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年审.采购人负责各类办证费和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工商、税务部门所需的费用.
3、采购人在经营期内有权指导、监督食堂管理,并有共同维护就餐秩序的义务.采购人成立膳食监督管理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评议,提出整改意见,检查项目包括清洗、烹饪、卫生状况、服务态度、饭菜味道等方面.投标人应服从公安局职能部门管理并积极配合.
4、采购人负责食堂的正常供水、供电,若出现外网停水停电,采购人配合投标人及时储水和投标方自发电,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转.
5、采购人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食堂(不影响正常经营情况下),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