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7-07-21 |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实施辖区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企业的许可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八)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3.负责全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许可. 4.负责全市药品零售、药品使用、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5.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指导全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指导药品零售、药品使用、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查处市本级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7.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指导县(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集贸市场建设规划及其建设工程项目等管理职责. (二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 证照分离 改革,推动 照后减证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减少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减少具体行政审批事项,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赋予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