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7-07-21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主席令第4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
4、《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号)
5、《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2009〕83号) 受理机构 新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 决定机构 新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条件 向新田县工商行政管局申请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其中自然人出资不低于10万元;
(三)股东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其中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须在长沙市城区.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新田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