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然人发起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公司之间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是否缴纳契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八条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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