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7-07-24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57502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验收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验收监测单位
1 漯河市朗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项目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空冢郭村高铁桥西100米路北 河南省正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漯河市朗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项目 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竣工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漯河市朗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项目位于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镇空冢郭村高铁桥西100米路北,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的生产规模.该项目环评报告于 2018年10月9日通过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源环监表[2018]23号).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依据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对该项目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情况,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落实.
三、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漯河市朗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 75%以上的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2类、4类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