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7-07-26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费用 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联合体竞标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转包与分包 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7.质疑和投诉 7.1竞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竞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3 竞标人认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按 10.1条款 执行. 8.特别说明: 8.1多家供应商参加竞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均相同时,由谈判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竞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竞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如货物采购为多种产品货物采购,以主要产品为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