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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500 建设地点 蓝田县华胥镇西北家具工业园红河二路16号 立项审批 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蓝发改审发【2018】817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2130金属家具制造 C305玻璃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6666.
67m2 绿化面积 800m2 总投资 (万元) 1522.48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3.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56%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19年1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的由来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配合墙体起到良好的保温隔热作用,减少居室能源流失,在建筑节能减排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舒适的建筑冷热环境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需要.随着市场不断扩大,产品需求量的不断增加,西安龙威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于蓝田西北家具工业园内征地10亩,投资1522.48万元建设西安龙威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蓝田分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玻璃幕墙铝塑门窗生产厂房及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玻璃幕墙、耐火、铝塑门窗、防火玻璃、中空玻璃、钢化玻璃的生产. 经过项目现场勘察,项目区尚未开始建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安龙威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技术人员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技术资料收集等工作,在对本项目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玻璃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项目投资为企业自筹,无外资引入,根据《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市政办发[2018]20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禁止类,属于允许类项目;
项目已获得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龙威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蓝田分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玻璃幕墙铝塑门窗生产厂房及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的通知》,文号为蓝发改发〔2018〕81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政策.
2、选址可行性 ⑴项目位于西安市蓝田县西北家具工业园区红河二路16号,项目占地面积约10亩. ①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蓝田县西北家具工业园内,2016年3月14日,西安龙威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蓝田县新港西北家具工业园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入园协议(具体见附件). 项目选址于蓝田西北家具工业园内,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西北家具工业园是陕西省家具协会、蓝田县政府、西安新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打造的全功能高端家具工业园.蓝田县新港西北家具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查研究院编制了《陕西蓝田西北家具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9月30日取得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陕西蓝田西北家具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号:市环评函[2015]53号).项目与西北家具工业园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见表1. 表1 项目与西北家具工业园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规划内容 规划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产业定位 集生产、销售、科研、服务、信息市场于一体的综合性家具工业园区. 本项目主要从事玻璃门窗、金属门窗生产和销售. 符合 空间结构 八大功能区:分别为生产区、居住区、公共管理服务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培训会展中心、批发市场、配套生产区、物流中心. 根据陕西蓝田西北家具工业园区规划图(附图6),本项目位于生产区. 符合 声环境控制措施 进驻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增加隔声罩、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设备放置于生产车间内,并设置了基础减振,经预测厂界噪声达标. 符合 水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园区污水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园区内各企业不设单独的排污口.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然后排入园区设置的污水管网. 符合 大气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排放废气的企业应采取先进的、密闭性好的生产设备、化工物流储存容器,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