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7-07-30 |
与会代表对《初步设计》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充分的讨论,形成专家审查意见如下: 1.该《初步设计》工艺成熟、设备选型基本能满足生产要求,设计内容较完整. 2.该《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国家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规定的要求. 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补充完善设计应遵循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2)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和交通组织设计;
(3)复核已建消防设施能力,并明确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4)补充安全设施专章;
(5)进一步明确施工、验收要求. 请设计单位结合与会代表提出的其他合理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本并报专家组组长审核同意后,按程序上报. 专家组长:周以良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