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07-31 |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市公安七星分局局长担任,为七星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七星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的领导工作;
成员主要由:区政府办、区安监局、七星公安分局、七星消防大队、七星交警大队、区工信局、区工商局、区人社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朝阳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华侨旅游经济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区检察院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指挥中心在区安监局下设应急办公室,区安监局局长欧战涛任应急办公室主任,
电话:0773-5810313. 事故状态下,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随即转变事故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事故抢险的现场指挥工作. 2.1 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落实应急救援领导及组织责任;
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督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 2.2 指挥中心应急办公室职责 制定、修订本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对烟花爆竹经营点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2.3 应急救援总指挥职责 指挥协调应急救援的组织和人员按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和方案展开工作. 2.4 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协调、处理各成员单位关系和存在的问题. 七星公安分局:组织制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
组织运输、燃放事故现场救援、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维护秩序,疏散人员,消防、危险控制等;
防止并处理事故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
配合有关部门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姓名及身份,协助事故单位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并协助做好安抚工作. 七星消防大队:负责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七星交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车辆管制、伤残人员转运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护车辆有序进出. 区安监局:组织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
组织经营、储存事故现场救援、现场保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本区烟花爆竹事故抢险救援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
组织有关专家赶赴事故现场;
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经指挥部审查同意后,由新闻单位发布信息;
指导、检查乡镇、街道烟花爆竹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联系、安排市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组织急救车辆、医疗器械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
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抢救;
事故现场卫生防疫;
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 区工信局: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设备、器材及物资;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协调供电、供水事宜. 区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 区人民检察院:参与配合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通报责任事故处理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处违纪人员. 七星区总工会: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区工商局: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工伤事故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工伤事故处理、社会保险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朝阳乡、七星街道办事处、穿山街道办事处、东江街道办事处、漓东街道办事处、华侨旅游经济区:负责属地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相关地方协调工作. 七星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服从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调配,协助各有关单位做好事故抢险工作. 经营点:负责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全面情况和相关资料、图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