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07-31 |
(4)烟花爆竹运输车企业内火灾爆炸,致使内部道路设施损毁的事故;
(5)七星区指挥中心经危害分析、风险评估确认的较大事故. III级(1)一次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受伤,或大于3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各类事故;
(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人以上的事故;
(3)经营点火灾火势经初期现场处置后未能有效控制的情形;
(5)七星区安监局经危害识别、风险评估确定的一般事故. 4.2 响应程序 4.2.1 应急启动 (1)I级响应级别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直接上报市人民政府,启动桂林市或自治区级预案;
II级响应级别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直接上报市人民政府,启动桂林市级预案;
III级响应级别直接启动本预案. 如事故影响面较大或需多方力协助的应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要求安委办协调启动七星区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副总指挥和各应急人员到指定位置集中,通知有关救援机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3)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所发生事故基本情况报告给上级有关部门. (4)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集中地点,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5)如需紧急疏散或转移周边人员,应急办应立即向周边单位或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等进行布置. (6)发生外部气温超过35℃或者远处山火等环境风险预警时,应视情况严重性响应. 4.2.2 救援行动 (1)现场III级响应抢救事宜统一由七星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III级以上响应的抢救事宜服从由桂林市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 (2)本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对事故进行初始及后续评估,划分应急作业区域(危险区、缓冲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