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08-01 |
电话:0575―86026116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新昌县城南乡里家竹村和大山庄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新昌县城南乡里家竹村和大山庄村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新昌县城南乡里家竹村和大山庄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新昌县城南乡里家竹村和大山庄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涉及里家竹村和大山庄村2个村,项目建设总规模为202.2484公顷,计划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91.8930公顷, 其主要工程内容:修建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项目.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财务要求:不要求 业绩要求:不要求 信誉要求:不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类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 月10 日15:0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陆 万元 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已委托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注:需通过基本账户缴纳,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予以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
2、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应同时计取利息,否则视为放弃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6.3条规定修正标价;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3、投标单位递送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出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没收保证金情形的.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投标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