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08-09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原阳县财政局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
电话:139373273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 联系
电话:18790520967 2015年9月30日 投标邀请书 :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原阳县财政局wNs2-1.0-Q燃气锅炉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原阳县财政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财政局wNs2-1.0-Q燃气锅炉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原阳县财政局;
2.4招标范围:wNs2-1.0-Q燃气锅炉一台(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2.5计划交货期:
3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资质;
3.7通标锅炉应通过国家锅炉能效检测,具有《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持本邀请书于2015年10 月15 日至2015年10 月18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 月5日9时00 分,地点为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第2 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5年10 月15 日前以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3937327350
电话:18790520967 2015年10月15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下述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标文件及技术标文件中加 号项若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检查;
其它未加 号项提供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投标人的实质性响应及得分情况.
1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标文件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项目承诺书;
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售后服务措施;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收据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二级资质、《锅炉能效测试报告》复印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近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凭证或交税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