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7-08-10 |
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签名:年月日审查 意见 审查人(签名)年月日其它 说明 事项 注:除报名序号、审查意见由招考部门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有关项目均应由报考人员填写. 填写说明
1、个人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⑴"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如为少数民族干部,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⑵"出生年月"栏中填写出生年月,格式如:1985.01,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1月. ⑶"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 ⑷"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常州".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 ⑸"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⑹"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⑺"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8)"学历学位"栏中,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填全日制编招或成人教育
2、学习情况填写说明: ⑴填写毕业院校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一致. ⑵"简历"从大学本科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2019.05),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学习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
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
3、奖惩、考核情况填写说明: ⑴"奖惩情况"栏,要注明奖励时间和单位;
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4、家庭情况填写说明: 主要填写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县处级(军队副团职)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父母为父亲、母亲.干部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