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7-08-12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16003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瑞银证券 陆文杰 周洁 高观投资 程燕筠 荷宝投资 鲁捷 友邦保险 周文稠 Turiya capital 容忆 铭基投资 朱晓东 中投国际 麦建怡 时间 2016年9月27日 地点 公司3513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周江 王军涛 熊维祥 刘晓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1、 2015年三峡集团通过公司增发获得控股地位,湖北能源控股股东由湖北省国资委变更为三峡集团,该事项发生的背景条件?三峡集团控股后给湖北能源带来哪些机遇?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背景:三峡集团是有着雄厚实力和良好效益的中央国有企业,承担着"建设三峡、 开发长江"的历史使命,在国企改革背景下,希望加大与地方政府和能源企业的合作.

湖北省国资委作为湖北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作为湖北能源原第一大股东,亟需寻找资金和资源做大做强湖北能源集团,夯实全省能源保障平台,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能源保障.双方具备开展进一步合作的良好机遇,期望通过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大规模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因此,双方具体提出在项目和股权上进行合作. 三峡集团给湖北能源带来的机遇:三峡集团控股湖北能源后,湖北能源作为一家区域性综合能源公司,在项目的获取、资金调度、政策把握、走出国门投资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新的机遇,同时三峡集团在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将有利于湖北能源集团管理水平的提升.

3、

2、湖北能源和长江电力是否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湖北能源和长江电力均从事电力业务,但在我国现阶段的电力管理体制下,湖北能源与长江电力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主要原因如下: (1)水力发电属绿色清洁能源,所发电量由国家全额收购,长江电力与本公司同业但不竞争 长江电力和湖北能源的水力发电业务均属于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绿色清洁能源,均享受发电量优先调度、全额上网的政策. (2)我国对电力行业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和物价部门核定,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统一布局,使得发电企业不具备影响上网电价与上网电量的能力 我国发电端的电力调度由电网公司根据国家电力政策、电力供需情况,按照公平原则统一调度,各发电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与所属电网签订的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的规定,严格执行上网电量调度政策,基本没有左右电网公司电力调度的能力. 因此,我国现阶段的电力管理体制下,湖北能源与长江电力并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3、三峡集团后续是否会继续增持湖北能源? 2016年上半年,控股股东三峡集团自二级市场增持了部分公司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三峡集团后续是否继续增持湖北能源股票,这将由三峡集团根据其战略规划来确定.

4、湖北能源对后续业务发展是如何考虑? 公司将以电力为核心,重点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加快发展天然气、煤炭储配、供热,稳妥发展火电,探索发展煤制气、页岩气、配售电等产业,实施煤电、水电、天然气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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