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7-08-20 |
电话:010―61989733 传真:010―61986735 邮政编码:100053 十
一、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5日止.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7年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1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减免税核算数据分析及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2017CGSC001 采购预算:289.80万元
2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3室3投标人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其他_
5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_
6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期)内的产品
7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无8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无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_6_%,微型企业扣除10% . 其他_
10 信息安全认证 无11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无12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账户信息:收款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银行帐号: 11001079300056000377-0010 开户银行: 北京建行万寿路支行 其他_
13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120日内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文件1份(包括word格式和扫描件两种形式)
15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7年4月28日至5月5日上午8:30-11:
00、下午2:00―4:30(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16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备案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7 信用记录审核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要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的信用记录.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发布采购公告前1日的信用情况申明及查询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材料. 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前,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对其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拒绝向其提供招标文件.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将留存在项目档案中.
18 招标文件澄清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应于2017年5月5日下午4:30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书面递交采购人(必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超过该规定时间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或处理.
19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www.ctaxccgp.gov.com.cn)
20 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开标时间、地点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9日8:00---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9日8: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投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