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7-08-20
项目编号:WL-ZFCG2017-327 五莲县中小学校园空气源热泵制热(制冷)系统BOT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招标人: 五莲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一八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资料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莲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其五莲县中小学校园空气源热泵制热(制冷)系统BOT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五莲县中小学校园空气源热泵制热(制冷)系统BOT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WL-ZFCG2017-327

三、采购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五莲县中小学校园空气源热泵制热(制冷)系统BOT建设项目,计划实施建筑面积约236323O,拟就五莲县中小学校园冬季采暖,夏天制冷问题,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实施.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项目完成后达到室内采暖温度18℃以上;

并兼顾制冷功能. 2.该项目采用BOT模式实施,建设期2018年10月01日前全部建设完毕,运营期15年.本项目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空气源热泵、制热、制冷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校内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所有空气源热泵、制热、制冷系统设备(含设备终端)的采购、安装以及校内管网和建筑内管网采购及安装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由其负责空气源热泵、制热、制冷系统的建设、维保.采购方以按年支付采暖费的方式支付建设成本费用(学校支付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本项目计划实施建筑面积约236323O,采购方可按照实际需要删减或增加,最终以实际实施建筑面积计算,付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不超过23元为标准记取(具体以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准),运行维护期限为15年,运行维护期满后所有相关设备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3、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成交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售后服务机构、并派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定期检测、维修、保养等工作. 4.项目实施地点:五莲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5.工期要求: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4.2供应商所投空气源热泵产品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标准认证,所投空气源热泵名义制热量须≥25KW,空气源热泵设备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还应具有国家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零下20℃低温实验室评定证书. 4.3供应商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4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 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在开标会议开始前须出具五莲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原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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