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7-08-20 |
(一)已注册的托幼机构,每三年接受一次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参见《北京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价表》(附件6),检查考核形式可参考新设立托幼机构的卫生评价工作程序.
届满3年需提前3个月递交"北京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价申请书"(附件7),检查合格者,颁发"北京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价报告"(附件8).对检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后可重新申请评估.
(二)综合评估结果将纳入教育系统对托幼机构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中.
(三)卫生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卫生保健工作开展业务指导与年度绩效考核.
二、工作流程
(一)已注册托幼机构申请卫生保健评价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价申请书》
2、《北京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证》
3、《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已注册托幼机构申请卫生保健评价流程 西城区已注册托幼机构申请卫生保健评价流程图
三、工作标准 北京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价表(100分) 评价园所:评价时间:评价人员: 检查 项目 工作标准与要求 分值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得分 卫生 室或 保健 室设置 (9分)
1、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必达 项目 现场查看 查验证件 独立的保健室 有无《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有无
2、卫生室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基本设施、设备、消毒用品齐全,符合要求:(1)房屋设施:面积不少于12O,有流动水设施、设有儿童观察床、资料柜,电脑及网络条件(2)体检设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长)计、软皮尺、灯光视力箱、体温计、手电筒(3)配备合格的消毒剂及消毒装置
9 现场查看 保健室设备 齐全 不齐全 不齐全设备_ 卫生 保健 人员 配备 (10分)
1、按要求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按照日托园(所)每收托100名儿童,全托园(所)每收托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日托园(所)100名儿童以下,全托园(所)50名儿童以下,设1名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4 查看在园儿童花名册,核对在园儿童数与实际配备保健人员的比例 收托儿童日托______人 全托______人 保健人员专职______人 兼职______人 保健人员与儿童比例_
2、卫生保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必达 项目 查看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证"原件 保健医持证______人
3、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会议
3 查看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 有无
4、接受业务培训与指导
3 查看培训记录 培训记录 有无健康 检查 (15分)
1、工作指标: (1)儿童入园体检率达标(100%) (2)工作人员体检率达标(100%) 必达 项目 查看年报,进行指标计算.查看目前在园儿童花名册及工作人员花名册,核查持表持证情况.抽取一个中班儿童的保健记录册,核查儿童保健覆盖、系统管理情况 儿童入园体检率_工作人员体检率_儿童保健覆盖率_儿童系统管理率_ (3)在园儿童保健覆盖率达标(达95%) (4)在园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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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儿童入园体检表、转园健康证明保存完整、有序;
3 查看入园体检表及转园证明 儿童入园体检表、转园健康证明完整 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