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7-08-25 |
经研究,现就锡山区试行同网同价供热模式下热力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热电企业达成相关协议,并经锡山区政府同意,区内热网管道实行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在锡山区范围内试行集中供热终端用户同网同价模式.锡山区内热力用户与热电企业间热力购销关系保持不变,执行统一的混供热力销售价格.
二、根据锡山区政府核定同意的年度燃气供热量计划,对燃气与燃煤热力价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核定区内混供热力销售价格,未支付建设安装工程费用的在此基础上加15元/吨. 按当前燃气与燃煤热力价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锡山区混供热力最高销售价格为194元/吨,未支付建设安装工程费用的混供热力最高销售价格为209元/吨.
三、热电企业应加强与热力用户的沟通,做好供热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切实降低供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本通知自2018年4月26日起试行. 2018年4月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锡山区物价局 无锡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