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7-08-27 |
?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2013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指南?为规范2013年度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申报,进一步推进我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快速、协调发展,根据《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企〔2011〕4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我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是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年度工作要求. 二是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 三是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领域代表性和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并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较强的普及推广价值,建成后能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是项目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二、支持方向和领域
(一)两化融合
1、信息化服务.电子商务、工业物流、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产品追溯等环节,面向产业链、行业和区域性应用的信息化公共服务项目,第三方两化融合水平测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信息化综合集成应用与创新.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信息化集成应用、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创新及个性化制造、精益制造、敏捷制造、虚拟制造项目.
(二)电子信息及软件
1、电子信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产业技术研发及推广项目,生产装备数字化研发及改造项目,精密制造业自动测量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2、软件研发.工业行业产品研发、设计、检测方面的软件项目,涉密计算机安全防护、安全检查、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软件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项目.
3、信息技术服务.基于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的企业内部IT治理管理系统、远程智能诊断处理系统研发及应用项目,能源、交通领域分布式综合监控系统(SCADA)研发项目,面向企业的云计算研发和应用项目.
(三)物联网
1、技术研发.物联网信息感知、传输、处理和安全方面的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2、行业应用.智能工业、农业物联网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分配你市(县)报送项目 个.省属企业集团报送项目不超过2个,省属其他企业限报1个.项目申报工作2012年12月14日结束,过期或多报不予受理.
(二)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申核盖章后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信息化办)、省财政厅(企业处).2011年、2012年省财政已经支持且支持额超过100万元的单位不再申报.
(三)申报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按时向省财政厅报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
(四)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报送项目有关材料.
(五)申报单位可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www.iitha.gov.cn)与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hncz.gov.cn)查阅资料、下载表格.各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工信、财政部门将企业申报的项目初审后,联合行文连同申报材料(按《办法》申报材料要求提供)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财政厅(纸质、电子版材料各1份). 联系人:省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李百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