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7-08-27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 月6日14时30分.(注: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路口直入约200米)六楼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阳江办事处613室

八、谈判时间:2015年11月6日14时30分

九、谈判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路口直入约200米)六楼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阳江办事处613室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阳春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阳春市阳春大道3号 十

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联系人:招工、吴工

电话:0662-

3305822、020-37816279 传真:0662-

3305822、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说明:谈判文件中,如标有 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报价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报价人若有一项带 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一、合格的报价人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婚姻证照摄影、婚纱摄影、结婚颁证仪式服务、婚礼策划等经营范围;

分公司投标的,如果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则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阳春市婚姻服务部 1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年216万元/5年 (注:响应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 为做好阳春市婚姻服务工作,向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证照、复印等便利服务,促进婚事改革,指导群众文明节俭办婚事,现就阳春市婚姻登记处婚姻服务部合作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拟将阳春市民政局大楼一楼大厅右侧,面积约4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作为阳春市婚姻服务部用途,寻找合作单位,特许经营婚纱摄影、婚姻证照、结婚颁证仪式服务、婚礼策划、复印、销售婚庆用品等系列婚庆服务项目. 1.合作方式:采购人提供场地,成交供应商配置相关设备设施,独立经营并承担责任,经营所得收益分配方式为:采购人作为合作方的收益为固定收益,由成交供应商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自负盈亏. 2. 合作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

(三)、经营场地介绍及相关要求

1、场地介绍:阳春市婚姻服务部合作项目场地,位于阳春市阳春大道3号,阳春市民政局大楼一楼大厅右侧,面积约40平方米.

2、使用用途:成交供应商必须将该物业用于采购人授权的经营范围内.

3、相关要求 3.1总体要求: 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该物业的用途,不得将该物业的整体使用权及特许经营权转租、转让、转借他人、与他人调换使用等,不得将该物业及添置的附属经营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在该物业的范围内搭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报价人须有效处理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外部环境关系,保证正常办公秩序,不得损害民政局和婚姻登记处形象. 3.2场地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如因成交供应商或其客户原因对合同标的物及其附着物造成损坏的,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包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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