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7-08-29

各供应商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前以 网银转账 的方式缴纳至以下对应账户,缴款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3058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地址:日照市烟台路和济南路交汇处 联系

电话:0633-8781469 7.4.1开标前退出或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至供应商账户. 7.4.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办理合同后,请成交供应商携带采购代理机构证明、供应商针对此项目保证金退还事宜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7.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不按规定或无法兑现报价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书的;

(2)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 7.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谈判和报价或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响应文件;

7.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5.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5.5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供应商有前款7.5.1至7.5.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7.6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成交的;

7.6.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2018年06月07日11时00分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email protected]).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

第六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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