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7-08-29 |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无
二、技术要求 建设内容 1)建立全省统一的装备管控信息化平台,用统一的标准,实现装备采购配发、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状态预警、报废更新及统计评价分析等规范化管理. 2)利用物联网技术,对库存及在用装备进行智能监管,改变人工盘点、手动录入等现状,减轻基层装备管理人员工作量的同时,提高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 3)依托公安云计算平台,实现软件功能研发,指导装备采购、调拨、维保、报废等工作,使得装备管理更科学规范,提升装备管理水平和利用率,降低装备采购和使用成本. 4)通过搭建全省统一的装备管控平台,实现装备数据共享,提升全省公安机关装备共建共享水平. 5)提供多种数据接口,实现与公安部、省厅及各地市现有装备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并全面对接省厅警务保障闭环管理平台. 需求分析 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其他行业都在尝试用 互联网+ 思维进行管理创新,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省公安机关目前在装备采购及管理过程中,大部分地区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记帐或EXCEL记录的方式,存在大量问题.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全省公安装备全生命周期管控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装备管理,实现装备从采购到报废全过程管控.
一、平台建设背景和依据 近年全省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公安装备建设投入,装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为公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管理过程中,还普遍存在 重配备、重投入、轻管理 的现象:一是装备管理模式还属于静态管理,未能实现装备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管控;
二是装备管理侧重于库存装备,对配发至部门、警种的装备管理薄弱;
三是装备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不强,部分单位 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
四是装备管理手段科技含量不高,系统信息录入基层工作量大,装备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提出了公安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工作要求. 在《公安部关于印发郭声琨王俭同志在全国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公发〔2016〕6号)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全寿命质量管理,建立贯穿论证研发、定型列装、采购验收、配备使用、维护保养、报废更新等全寿命周期的装备质量管理机制. 在《全国公安装备建设 十三五 规划》(公通字〔2016〕11号)中也提出:要建立装备质量监管机制、装备应用效果动态反馈机制、常态化维护保养机制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在全省公安局长座谈会上,孙立成副省长也要求:要加强基层急需装备建设管理,完善配发、使用、管理、维修、报废全寿命周期管理机制. 装备全生命管控平台建设也是《山东公安发展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重要内容. 前期,我们在装备全生命周期管控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公安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我省一些做法得到了公安部的认可,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装财局局长王俭在我省汇报材料上专门批示 公安装备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是今后发展的趋势,在全国警保部门要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