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7-08-31 |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公告邀请 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 谈判通知;
(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二、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第6.2(3)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因没有踏勘现场而给自身带来的损失,供应商自行负责.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