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7-08-31

6、生产区、污水产生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7、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目标.

8、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泄露和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甲醇暂存区设置围堰,厂区内设置容积为30m3的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导排系统;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9、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须控制在0.0912t/a范围内.该项目须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总量指标2倍减量替代后方可生产.

10、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SO

2、氮氧化物相关总量指标.

三、项目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配备相应监测仪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开展监测,建立环境监测制度.

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者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临清市环保局相应的执法中队负责临清鼎川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套圈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审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将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报临清市环保局相应的执法中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八年九月三十日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审查表 申请事项 年产400吨套圈项目 申请人 临清鼎川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树振 申请时间 2018年9月13日环评科初审意见该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刘梭庄村,占地面积700平方米,总投资2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项目将厂区内原单层仓库、单层宿舍改建成生产车间,购置辊底炉加热盐浴马氏体淬火炉、冷轧管机、磨床、车床、压力机、喷砂机等设备.该项目以轴承钢、磨削液、机油、甲醇、硝盐、钢砂、轧制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下料、冲压成型、扩孔、冷轧、车床、淬火、喷砂、磨床等工序生产轴承套圈,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产400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371581-33-03-044679.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能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科室负责人:温希全 2018年9月26日 分管局长 审查意见 分管局长(签字)年月日局长审核 意见局长(签字)年月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