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7-09-0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7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以下简称 交易中心 )受仪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采购人 )的委托,就仪征市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仪征市人民法院智慧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YZZC-G2019-008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仪征市人民法院智慧诉服中心智能化建设,实现一站式、综合性、智能化、智慧化法院的总体目标.以法院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依靠应用促进信息化建设,吸收先进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进行统一规划,并力争达到以下目标:理念创新、行业领先;
便民利民、一站式服务;
科技助力、提升效率;
数据应用、服务决策.
2、预算金额:139.3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9.3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仪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测试通过确认函(原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将组织各供应商进行现场勘察测试: ①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及软件产品能够与本院审判业务管理平台及江苏省审判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获取信息;
②入侵防御产品能够与本院现有的入侵防御实现双机热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