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7-09-05 |
(六)、授予合同 合同授予标准 23.1评委会将评审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进入复审阶段(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其得分的高低,由高到低排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拟授标的先后顺序. 23.2评标报告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买方与第一中标人(卖方)签定合同. 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4.1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采购货物的配置和服务的数量予以适量增加或减少. 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 25.1如评委会认为所有投标书均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通知书 26.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将以传真、电报等书面形式,将中标通知书发至中标人. 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履约保证金 27.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提交由国内的一家银行出具的总额为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也可为银行保函或现金). 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28.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27条的规定去做,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将取消该授标.在此情况下,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七)、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未尽事宜 29.1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与修改内容见 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1付款人: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2 付款条件:合同签定后买方开具银行信用证,其中90%即期凭单支付,10%买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3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条款 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安装、调试、维修、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工程施工: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与货物安装相关的房屋改造、装修等. 技术规格 2.1买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工程施工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专利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付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装运条件 5.1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费由卖方承担. 5.2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支付 6.1卖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单据,买方依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⑴运输部门出具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