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09-10 |
一、案件基本情况 宿迁市宿豫区宿沭路宿迁市宏瑞玻璃瓶厂,使用燃煤,污染空气.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22日接到交办单后,湖滨新区安排专人现场调查,该公司使用一台煤气发生炉,以煤为原料产生水煤气,送入玻璃窑炉燃烧供热,燃烧产生的飞起经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排放.交办件中反映公司使用燃煤的问题属实.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2018年6月22日接到交办单后,管委会安排崔龙副主任立即召开整治会办会,参加单位有井头乡、所在村及区相关部门.会上对该企业作出停产整改决定,要求井头乡做为整治主体、相关单位配合,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6月22日晚上,企业停止输送物料,按照技术规范停产,6月23日进行了玻璃熔炉物料清理工作,煤炭清理完毕,拆除煤气发生炉.实施燃气替代燃煤改造工程,并于2018年10月份取得环评手续.2019年2月该企业煤改气改造完成,现处于调试阶段.
(二)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 宿迁市环保局已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