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9-11 |
(二)犯罪主体复杂化 主要表现在:一些在小学生和外来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犯罪率上升.我们常常可以从各种媒体获悉一些在学杀人、强奸、贩毒等令人触目惊心的恶性案件. 犯罪类型多样化 以侵害财产、人身为主要目的犯罪为主,暴力犯罪上升,强暴等恶性犯罪案件增多.在未成年人侵财及伤害案件中,携带刀具的比例较成犯高,如一些未成年人自筹资金事先购买四五十公分长的砍刀、水管随时作为作案工具使用.而部分未成年人在作案过程中,手段凶狠、残忍,社会危害程度严重如林某某等4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其中1人因琐事与人发生矛盾后,即结伙将人打成重伤.而陈某等7名未成年人在持刀抢劫案中,已将被害人财物抢到手,但认为被害人不够配合.二是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毒、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逐年上升.
(四)犯罪形式团伙化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单靠个人往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因此,未成年人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并带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这些人往往靠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江湖义气,相互纠集,一拍即合,一哄而起,共同作案,形成一个较固定的团伙组织.例如:2010年11月6日,广东乐昌市数十名少年斗殴致一人中刀死亡.此事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关注.最大的焦点,莫过于这起事件中的主角是一名当时年仅14岁的中学生林晓森(化名).据当地警方调查,这个年仅14岁的少年早在12岁时就成立了以自己为大哥的组织 森高社 .法院最后以 故意伤害罪 ,判处事件 组织者 、14岁少年林晓森有期徒刑3年半.
(五)犯罪方式智能化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已经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而且出现部分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的案件.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快,针对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兴起,成为新的犯罪形式.由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专业技术要求,当前计算机领域违法犯罪的主体以受过现代教育的未成年人占绝大多数.
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原因
(一)个人原因 我国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有些独生子从小在父母的溺爱下长大, 好胜心强,想得到什么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又吃不了苦,再加上不晓法律知识,往往易受别人蛊惑,以非法手段获取,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原因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他们社 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 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 1.家庭结构有缺陷 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 催化剂 .在这种家庭中,尤其是 失 去丈夫的家庭,家庭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教育子女的责任就落到了 妻子一方,再加上家务劳动的压力、时间、精力等的限制,容易造成对孩子 疏于管理和教育,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另外,由于家庭 结构不完整,导致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际关系冷漠,未成年人很 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和反叛心理.他们在家里得不到 爱和精神生活的满足,往往会向外寻求精神支持和寄托.这样,由于他们心 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不良环境的影响和坏人的教唆、引诱下,很 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教养方式不当 家庭教养方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成长 的规律,教养方式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很重要的原因. 据广东少管所反映,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有80%和家庭教养不当有关.家庭 教养方式不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溺爱.现在家庭独生子女率逐年上升,一些家长对子女是百依百顺,过于宠爱,子女犯了错误不但不说教还包庇、袒护,使孩子从小养成了自私 任性、好逸恶劳、骄横霸道、以我为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为习惯.这种未成 年人进入社会后,当他们的个人利益和需求在正常的范围内得不到满足时, 很可能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从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2)简单粗暴.有些家长发现孩子犯错误后,无视子女正常的自尊和独立的人格,对他们动辄打骂.家长的举动给子女提供了模仿的榜样,容易使他 们形成残忍、粗暴、好斗的性格.同时引发、强化子女的逆反心理,造成子 女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他们在心理上视父母 为敌,仇视父母,有些离家出走,流落社会去找小兄弟取得 同情 、 温暖 , 有的在别有用心的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 (3)期望过高.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其倾注了全部的爱,同时也对孩子提出很高的要求,当孩子尽最大努力也难以达到时,孩子就产 生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焦虑不安,产生了逃避和逆反心理.当这些压力超 过他们的承受能力时,在逃避和逆反心理的支配下很可能会离家出走,以至 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