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9-07-30 |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
围绕全市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第一批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智能产业发展、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工业稳产促销增效等项目.
(二)支持方向.详见《2019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资金安排方式和金额 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18〕2号)精神,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采取以奖代补、事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10万元以下不纳入支持范围),列入《2019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大项目重点名录清单》的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
4.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为2017年1月1日后的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
(二)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三)同一法人企业原则上申请不超过三个项目,企业技术创新、双百企业流动资金融资贴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龙头企业配套产业链培育提升、手机整机企业物流补助等项目除外.
(四)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项目.在项目指导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避免多头申报.近三年纳入严重失信主体 黑名单 ,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在4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由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一式两份). 附件:1.2019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表、申报书模板、真 实性合规性承诺书、其他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 2019年第一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目录
一、智能产业发展
(一)集成电路产业
(二)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
(三)5G产业和智能硬件
(四)软件产业和物联网
二、智能化改造提升
(一)智能制造
(二)工业互联网
(三)技术改造及复产
(四)工业公共性行业性平台建设
(五)绿色制造
(六)精品制造
三、企业技术创新
(一)企业技术创新
(二)工业设计
(三)首台套推广应用
四、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二)龙头企业配套产业链培育提升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程
五、工业稳产促销增效
(一)双百企业流动资金融资贴息
(二)新建工业企业培育升规奖励
一、智能产业发展
(一)集成电路产业 1.集成电路投资补助. 支持方向: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项目. 支持条件:(1)实际到位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类项目,或实际到位投资5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项目.(2)项目投资进度50%以上. 补助标准:集成电路设计类项目: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实际发生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采购软件、硬件、IP、网络、系统集成、研发经费等)按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补助,2018年8月以来实际发生投资按不超过12%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集成电路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类项目:2018年8月以来项目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左翊君,63895209. 2.集成电路企业培育. 支持方向:本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研发流片(全掩膜、MPW);
本地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为本地设计企业代工;
本地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为设计企业代工流片;
本地企业采购本地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的芯片、装备及原材料等产品. 支持条件:申请全掩膜补助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际到位投资2000万元以上. 补助标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照其2018年8月以来每款产品完成首次全掩膜(Full Mask)工程流片费用(包括IP授权费、掩膜版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按照2018年8月以来MPW流片费用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单个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封装和测试代工的企业(不含整合元件制造商企业),按照2018年8月以来封测费用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开放产能为本地企业代工流片的,按照2018年8月以来每片(折合8寸片)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对采购本地集成电路企业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的芯片、装备及原材料等产品进行生产的企业,按照2018年8月以来采购金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左翊君,63895209.
(二)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 1.产业链核心环节投资项目补助. 支持方向:整车技改项目和核心零部件制造(动力电池单体及电池系统、驱动电机及控制器、整车控制系统、电制动、电转向、电空调等;
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氢气循环泵、空压机等;
激光雷达、高精度传感器、汽车芯片、辅助驾驶系统、网联信息系统等)、充电设备制造、电池回收项目. 支持条件:(1)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整车技改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核心零部件制造、充电设备制造、电池回收项目;
(2)项目投资已完成60%以上. 补助标准: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项目2018年12月以来贷款贴息补助,对单个项目贴息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甘汁冰,63898322. 2.全新中高端车型研发奖励.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全新中高端车型. 支持条件:(1)2018年12月以来的企业自主研发全新中高端车型;
(2)年产销量超过1万辆;
(3)智能化等级达到L2级或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达到500公里. 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研发奖励.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甘汁冰,63898322. 3.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专项融资产品贴息. 支持方向:对2018年12月以来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申请取得用于垫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融资产品给予贴息. 支持条件:(1)申请专项融资产品用于垫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
(2)销售车辆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 补助标准: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60%,对2018年12月以来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申请取得用于垫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融资产品给予贴息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甘汁冰,63898322. 4.新能源汽车物流补助. 支持方向:对整车企业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物流补助. 支持条件:(1)本地生产车辆;
(2)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车辆;
(3)2018年12月以来整车企业销售的新能源汽车. 补助标准:按整车企业2018年12月以来销售新能源汽车运输费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甘汁冰,63898322.
(三)5G产业和智能硬件. 1.智能终端生产企业智能化改造补助. 支持方向:笔电、手机等智能终端产业及其关键零部件制造业等相关企业使用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与物流等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开展机器换人等智能化改造. 申报条件:(1)项目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项目减少人工数不低于20人;
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改造完成到2020年12月31日,手机整机制造企业还需满足人均产量达到智能机5台/人/小时,功能机达到10台/人/小时;
笔电整机制造企业另行通知).(2)项目投资已完成50%以上.(3)申报企业必须提交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三年内的智能化改造方案,申报项目从2018年5月开始计算(含融资租赁贴息项目).(4)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重庆市级重点项目企业优先支持. 补助标准:企业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智能化改造,2018年5月以来按不超过设备投资金额(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7.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2018年5月以来按不超过融资租赁设备(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购置本金的7%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罗冲,63899175. 2.笔电整机企业干线设备物流补助. 支持方向:笔电整机企业干线设备物流补助. 申报条件:(1)规模以上笔电整机制造代工企业;
(2)给予生产所需重要设备等战略物资搬迁至重庆的干线搬迁补助;
(3)申报2018年1月1日-2019年4月31日未申报部分. 补助标准:在渝重点笔电代工企业进一步扩大在渝产能,对其将生产线搬迁至重庆,补贴站到站的运输费用,该补贴标准由市口岸办询价每年平均运价后经专家评审确定.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罗冲,63899175. 3.手机整机企业物流补助. 支持方向:手机整机企业物流补助. 申报条件:(1)规模以上报统手机整机企业;
(2)本地生产部分;
(3)申报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未申报部分. 补助标准:在渝生产的智能机补助0.3元/台,功能机补助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