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7-10-06 |
一、2015年城厢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化学需氧量8.6%(其中工业加生活8.3%、农业9.2%),氨氮9.1%(其中工业加生活8.9%、农业9.5%),二氧化硫12.2%,氮氧化物28.0%.其中,2013年各项减排比例要达到2015年减排目标比例的60%以上.
二、城厢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总量减排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一)分解减排目标责任 将污染减排目标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011年底前将总量减排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减排项目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每年度制定实施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按期关停审批(核准)新扩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工艺技术改进形成的水污染物削减量要占工业水污染物新增削减总量的20%以上.
(三)推进重点排污行业整合提升 对造纸、印染、化工、皮革、合成革、建材等重点排污行业,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新上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原则上应在企业或行业内新增削减量中调剂,确保行业增产减污.
(四)加大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力度 华林经济开发区、太湖工业园区要在2011年底前实现污水集中治理,要完善管网,实现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 开展造纸、印染、皮革、化工、食品饮料以及其他重点排污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和清洁生产,提高水回用率,2014年底前单位产品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强度比2010年下降50%以上或者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以上.
(五)实施非电锅炉(炉窑)减排 新建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设备、有色冶炼设备、炼焦炉、燃煤锅炉(炉窑)等要同步实施脱硫,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同步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烟气脱硝设施. 2013年底前,所有煤矸石砖瓦窑、玻璃生产线建成投运脱硫设施或者改用清洁燃料;
其他非电燃煤(重油)锅炉(炉窑)也要实施脱硫或者改用清洁燃料. 规模大于20蒸吨的燃煤(重油)锅炉(炉窑)要进行低氮燃烧改造或者建设脱硝装置. 加大集中供热力度,集中供热范围内企业燃煤锅炉要限期拆除.
(六)提高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 2013年城厢区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015年达到95%以上. 加大管网配套力度,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提高进水浓度和负荷率,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大力开展再生水回用工作. 2011年底前常太镇集镇建成区要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收集率达60%以上;
2012年底前华亭镇、灵川镇、东海镇等主要集镇建成区要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收集率达60%以上.2013年底前启动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2015年底前所有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庄生活污水要就地处理达标后排放或集中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规范处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防止二次污染.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七)大幅度削减畜禽养殖排放量 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在2011年底前全部关闭、拆除到位;